法律

有限合伙企业的责任如何承担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

  《合伙企业法》仅在总则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进行了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即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没有争议的,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债务,到底如何处理呢?即先由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然后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的合伙人进行追偿。其理论依据在于合同相对性原则和表见代理制度。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办理规程办事规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xx市xx工商局注册登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承诺期限日,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到发照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5、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6、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7、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8、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9、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