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松山区即将实施,单独二胎生育政策

  昨日,从松山区计生局了解到,近日,松山区已将符合单独二胎生育政策的人群纳入到人口计划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任务之中,并对有关申报、审批、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

  据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单独二孩”后,“单独二孩”成为百姓关注的焦点。2014年第一季度尚未结束,已有9个省份相继启动“单独两孩”政策,让社会公众对这一计生新政在全国范围内迅速铺开充满期待。2014年4月15日,内蒙古卫计委印发了《内蒙古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启动“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方案和细则〉的通知》(内人口发〔2014〕13号),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启动“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启动“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细则》。《实施方案》提出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2014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公布之日起,依法在全区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范围为双方或一方具有本自治区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实施细则》中提出关于“单独两孩”政策覆盖的对象范围、“单独两孩”政策申请程序要求、相关政策衔接等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