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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孩生育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今年5月27日,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印发《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生育一孩只需登记,无需申办《生育服务证》。那么一孩生育登记流程是怎样的?一孩登记制有什么优势?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一孩登记制

  根据《通知》精神,持结婚证夫妻,均属初育的,不再要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俗称《准生证》),由其自主安排生育;对于夫妻双方需要一孩《生育服务证》的,可在登记后由村(居)当场发证;对于流动人口,按原办法执行。

  群众登记后,由登记方负责在30天内将有关登记情况通报夫妻双方户籍地。

  取消一孩《生育服务证》后,对需要享受计生优待与奖励待遇的,由所在镇、街计生办出具《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证明》。

  一对夫妻准备生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时,要怎么登记备案?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这对夫妻双方都没有孩子,只要带好结婚证和身份证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即可,如生过一孩死亡的要附小孩死亡确切证明。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到场,可以出具委托书,由社区工作人员或近亲属代办。湖里区、海沧区等正推广网上办证,登记流程将更简单快捷。

  二、一孩生育登记流程

  (一)所需材料

  1、结婚证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如生过一孩死亡的要附小孩死亡确切证明

  4、申请人无法到场的,可以出具委托书,由社区服务员或近亲属代办

  (二)对象资格

  1、夫妻双方为我市户籍、未生育人员

  2、夫妻一方为我市户籍,另一方为现役军人生育人员

  3、一方为我市户籍人员,另一方非我市户籍未生育人员,以我市为常住地的

  (三)办理流程

  夫妻双方带齐所需材料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不需申办一孩《生育服务证》。如夫妻双方需要一孩《生育服务证》,可在登记后当场发证。

  注:夫妻双方登记后,由登记方负责在30天内将登记情况通报夫妻另一方户籍地。

  三、新政策有何优势

  与现行的《厦门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相比,一孩生育的登记流程将更加简化,夫妻双方的办理条件也更加宽松,办理地点也更具选择性。

  优势1

  登记地点更灵活

  现行管理办法与单位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育龄夫妻可以到女方户籍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镇、街办理;无工作单位的育龄夫妻到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办理;女方在男方户籍地居住1年以上,且男方户籍在本市的,则可以到男方户籍地的镇、街办理。新制度实施后,在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的村(居)或当地镇、街,或女方现居住地的村(居)、镇、街,都能进行登记办理。

  优势2

  登记流程更简化

  现行管理办法,夫妻需带上双方的户口簿复印件、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复印件、女方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并且需要填写申请双方都是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声明。

  流动人口还须出具其户籍地镇、街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新制度实施后夫妻双方只须带好身份证和结婚证(再婚的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即可前往登记地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