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计生证怎么办理年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宝宝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宝宝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办证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办证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办证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1、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2、婚育证明是指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当事人婚育状态的证明文件。已婚已育的文件样式和未婚未育的大致一样,都要有名字,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1、离开户籍所在地的跨乡镇、街道流动人口;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4、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求医,上学,出差等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