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一千千克;

  2、醋酸酐、三氯甲烷二百千克以上不满二千千克;

  3、乙醚四百千克以上不满三千千克;

  4、上述原料或者配剂以外其他相当数量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