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案中财产如何强制执行

  离婚案中,对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程序是:

  1、申请。一方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强制执行的措施有: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