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怎样合法的送养小孩

  现代社会有很多男女不考虑生孩子而打算领养一个,有些没有生育能力的夫妻也希望可以收养孩子。那么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什么样的人可以才可以收养孩子呢?

  一般情况下,送养孩子需要满足以下的4个条件:1、生父母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的孩子;3、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4、生父母送养孩子,必须是父母一起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在收养行为中,被收养人必须不满十四周岁并且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同时,被收养人在十周岁以上的,收养行为必须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1、无子女,这里的无子女不单指没有亲生子女,也指没有其他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条件、道德品质上具有抚养教育的能力的,可以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或以上的,如果是夫妻共同收养,则双方都必须年满30周岁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