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经济困难女儿送他人收养,养父母隐瞒实情遭起诉

  近日,昆山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件,在该案件中年仅3岁的小贝贝成了亲生父母和养父母争夺的对象。

  河南的小伙何先生与妻子刘小姐在上海打工多年,并生育了两个可爱的女儿,2011年,刘小姐发现自己又怀孕了,夫妻俩因为家庭本就困难无奈不得不准备打掉肚中的孩子,但是有一位年长的老乡知情后力劝两人生下孩子,并答应帮忙将孩子转送他人收养,刘小姐闻后心软,遂于当年生下了女儿小贝贝。

  孩子生下当天,收养人吕某两夫妇即过来想要抱走孩子,何先生夫妇看到吕某夫妻两人年龄将近50岁,遂心生怀疑,吕某夫妻称二人有一儿子已经结婚,但儿媳妇因为身体问题不能生育子女,所以吕某想给儿子儿媳领养一个女儿。何先生夫妇对此信以为真,但为了更多地了解女儿养父母的情况,何先生提出要与吕某的儿子儿媳见面交接孩子收养事宜,吕某夫妇为了收养成功最终也答应了下来。

  过了几天,何先生夫妇与吕某的“儿媳妇”会面,双方就孩子的抚养事宜交待清楚,在得知小贝贝养父母工作稳定,年龄也与亲生父母相近的情况下,何先生夫妇虽有万般不舍,但仍放心地将孩子交给了吕某一家人,事后双方家庭再无联系。

  庭审中,何先生称他和妻子在这几年来一直思念孩子的,为此他几次来到昆山吕某居住的村庄远远地看望孩子,看到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他就知足了。

  本来两家人可以这样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地生活,可是因为刘小姐作为亲生母亲,对小贝贝的情感难以割舍,她整日生活在对孩子的牵挂思念中,常常以泪洗面,两夫妻商量后经过老乡与吕某夫妇联系,希望能与小贝贝正式见一面,吕某夫妇同意后两家人一起见面吃饭。

  席间,小贝贝因为吃饭弄脏了衣服,遂对吕某妻子说:“妈妈,衣服脏了。”何先生与刘小姐听到小贝贝的称呼感到诧异,吕某夫妇忙解释称小孩子叫错了,一直叫他们爷爷奶奶的,何先生夫妇也没多想,然而等饭后,小贝贝直接走到吕某面前说:“爸爸,我要出去。”当时,何先生夫妇马上意识到小孩子应该没有叫错,吕某夫妇一定有情况隐瞒。

  事后,何先生到吕某夫妻居住的村庄向村民打听才得知,原来吕某二人的确有一个儿子,但因为他的儿子天生智力低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根本没有儿媳妇。小贝贝一直由吕某夫妻收养,并叫吕某夫妇爸爸妈妈。作为亲生父母的何先生夫妇一想到女儿的未来就忧心忡忡,在辗转数夜不能入眠后,两夫妇终于决定来到法院起诉吕某夫妻两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庭审中,法官看得出原被告双方都很疼爱小贝贝,在做通双方思想工作后,最终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吕某夫妇与小贝贝之间的收养关系,小贝贝此后由生父母何先生与刘小姐抚养,何先生夫妻一次性给付吕某夫妻80000元作为生活费补偿。案件就此告结。

  法官提醒:我国《收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本案中,吕某夫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与小贝贝之间建立了收养关系。但是因为何先生与刘小姐两人是小贝贝的亲生父母,也是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且本案中收养人、送养人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依法可以解除。在收养过程中,吕某夫妻为小贝贝支付的生活费用应该由何先生夫妻予以补偿,本案中双方协商一致确认金额为80000元,法院依法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