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对超出担保范围的抗辩权

  担保范围,又称保证范围、保证责任的范围,是指保证人依据法律和保证合同的约定所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可见,保证人应当承担多大程度的责任,一方面取决于法律的规定,另一方面由于法律对保证责任范围的规定多属于任意性规范,法律允许当事人特别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而改变法律的一般性规定。一旦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有特别约定,则应依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约定来确定保证人的责任范围。

  保证责任的范围是从属于主债务的范围的。保证责任范围原则上只能等于或小于主债务的范围,而不得超过主债务。如果当事人对保证责任的范围约定不明确,则应当推定保证人对全部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在保证合同订立以后,主合同当事人未经保证人的同意,擅自扩大主债务的范围,则新增加的债务不应成为保证责任的范围,当债权人就该新增加的债务向保证人行使请求权时,保证人可行使超出担保范围的抗辩权,以对抗之。但如果主合同当事人减少了主债务的范围,虽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责任的范围也要随之减少。此时,若债权人仍按原来的担保范围向保证人行使请求权,保证人可行使该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