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假夫妻卖房难逃公证“法眼”

  8月20日,一对年轻人急匆匆来到市公证处申请委托书公证,要求委托他人将夫妻共有房产出售。细心的公证员在审核该公证事项时,发现女方与身份证上照片人员存在细微差别,于是公证员就有意询问该女子身份证编号、孩子情况、住址等,该女子答非所问之时,公证员借此向申请人告知虚假办理公证的法律后果,不到十分钟申请人就脸红流汗,承认女方不是男方妻子,并一再向公证员道谦,男方还保证马上回去带自己妻子亲自过来办理。

  市公证处提请广大公证当事人,申请公证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体现,也是维护正常民事经济流转的一种效法律手段,申办公证不能以假充真,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更不能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