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鄂州一对姐妹因出生年龄有误,公证员拒绝公证

  如果不是双胞胎,姐妹两人的年龄最起码要相差一岁以上,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常识。然而,市公证处在办理一起公证时,发现姐妹俩出生年月仅相差8个多月,显然这很不符合常识。据此判断当事人提供的身份信息有误,公证员拒绝公证。

  11月14日,一当事人来到市公证处要求办理涉台亲属关系公证。公证人员受理此案后,在核对环节中,公证员助理发现了问题。涉及亲生姐妹的公证书上,关于姐妹的出生年月仅相差8个多月,按照常理来看是不正常的。公证员立即致电当事人询问情况,经查是台湾方面的当事关系人当初在办理户口时出现错误且没有及时更正,导致台湾的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与事实不相符。负责该案件的公证员当即拒绝出具该公证书,并通知当事人来办理退费手续。

  据了解,公证事务中,已出现不少因公证人员对当事人身份确认有误,引发的公证书复查和诉讼事件。对于以身份为证明的公证事项如何界定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对公证当事人人身、财产等权益的保护,也关系到公证从业人员的职业风险。因此,办理公证时除了对当事人必须提交的证件、证明等材料的审查外,还要通过对当事人提交材料的分析判断,调取必要的相关材料,才能做到审查全面,避免审查不严,导致不法分子钻空子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