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凭残破借条赢官司

  在利川团堡法庭的调解下,农妇春花(化名)凭借一张残破的借条讨回2万元欠款。春花逢人便说:“现在的法官真的是为老百姓办事的。”

  2009年10月9日,同村的女伴杨程(化名)结婚,向春花借款2万元,做装修房屋的费用。当时杨程写下借条。结婚后杨程外出打工,一年没有回来。2011年3月,春花再次向杨程催还借款,杨程没有理睬,还外出逃避。无奈之下,春花向法庭起诉,还提交了一张由碎片拼成的借条原件,清楚的可以看出“本人借春花款2万元整”的字样。下面杨程的签名也看得清楚。

  法庭上,春花称道:“借条保管不慎,被5岁的女儿玩耍时撕坏,是她发现后粘贴而成,但绝对是原件。”杨程答辩说:“她已经在半年前还清了借款,还当场撕毁了借条丢到垃圾堆里。”杨程还提供了银行当时的取款对账单,同时还有两个证人说真的还了春花的钱。

  面对双方的争辩,法庭连续三次调查,分析认为:“春花提交的借条已被撕碎,但其解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杨程的两个证人均是他的好友,有一定得利害关系,不能单独认定为还钱的事实依据。”

  最后,法庭对双方做思想工作,再次依法疏导,进行调解。法庭认定春花的残破借条的证据的力度大于杨程的证人力度,判决杨程即时还2万元借款给春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