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24万欠条由婚外恋引起

  女子小美是枞阳县某镇人,2004年在江苏省打工,因与丈夫感情不和发短信跟好友抱怨,不料错发到同在江苏打工的利辛县男子吴杨手机上,两人因此认识并逐渐发展成暧昧关系。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之后才知道,双方都是有家庭的已婚人士,却都想挣脱现在的枷锁,重新组织一个恩爱的家庭。2008年正月,小美和吴杨及几个朋友一起吃饭,两人约定当年农历七月七日前双方都离婚,并且吴杨要求小美当场写下欠条,如果小美不离婚就必须归还吴杨20万元,欠条除写明欠款数额外,还写有于当年农历七月七日生效字样。到了约定之日,双方都没有离婚,而两人间的暧昧关系也未中断,小美想从吴杨手中要回那张欠条,吴杨却一直不肯给。2009年某日,小美又向吴杨出具一张欠条,欠款4万元。嗣后,吴杨拿着欠条向小美催讨未果,因此诉讼来院。

  法院庭审中,原告关于20万元的借款过程陈述不清,写欠条当场的证人出庭作证表示,是因为原被告双方约定要离婚,吴杨让小美写欠条是为了让小美保证一定要离婚,欠条上写的生效条件也就是这个意思,原告亦承认双方曾有过这样的约定。关于4万元的欠条,小美承认是其所写,但主张是受吴杨所迫,只是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因此,法院在查明相关事实的基础上认定小美应当归还吴杨4万元借款,驳回原告要求归还20万元借款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