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广东公布不履行债务者名单

  广东省高院公开曝光400个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名单,并宣布若干项措施,从生活、生产、出行和融资等方面反制“规避执行”。

  据广东省高院介绍,“规避执行”是指负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当事人、或对生效法律文书负有协助义务的其他人,采取转移、隐匿财产或为财产给付设置障碍等方式,造成被执行人难找,可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行财产难动,以达到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

  据广东省高院宣传处处长戴佛明介绍,开展反制“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是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重要任务,也是广东法院执行部门今年的重点工作。根据活动部署,广东省高院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了一批被执行人长期逃避、规避执行、侵害申请执行人合法债权、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执行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将400个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名单在广东法院网以及媒体公布。

  戴佛明说,公布名单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将采取由人民银行录入征信系统、工商机关限制信用等级、法院限制高消费、公安机关限制出境、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车辆、发改部门限制项目审批等多项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

  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胡志超说,反制“规避执行”的目标,对债权人而言就是要大幅提高执行到位率;对法院而言就是要从根本上破解执行难;对全社会而言就是要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我们要通过反规避活动,使被执行人无职可任、无利可图、无福可享、无处可藏、无路可逃。”胡志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