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规避借钱、讨债的风险

  日常生活中,亲朋好友之间经常会发生现金借贷行为,但这种民间借贷也要遵守法律,否则会损害自己的权益,惹上麻烦。

  用途不合法,法律不保护。近年来,孙某在生意场上连连亏损,他听人说贩卖假酒很赚钱。筹借本金时,孙某找到了昔日的好朋友杨某,杨某也深知孙某的困境,经再三考虑借给他5万元,并要孙某写下欠条。孙某利用这笔钱,购进了一批假酒,不料在销售时被工商管理部门查获。杨某得知后,手持欠条把孙某推上了被告席。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信贷关系法律不予保护。最终,杨某不但没要回钱,还赔上了一笔诉讼费。

  借钱无证据,有理说不清。某企业职工刘某借给经商朋友2万元。当时,朋友承诺每年付20%的利息,所以碍于面子,连欠条也没打。一年后,看这位朋友不提还钱和付息之事,刘某便登门提醒,没想到此人不承认有借钱之事。一气之下,刘某将借款人告上法院。但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由于刘某拿不出任何证据,法律最终无法保护这位职工的权益。

  诉讼有时效,千万要记清。这些年,李某靠经商成了富裕户。一日,他内弟杜某因买拖拉机向他借钱。李某难以推托,就把家里的1万现金借给了内弟,并书面约定一年内归还。一年的期限到了,杜某分文未还。碍于情面李某一直没有催要。二年又过去了,杜某仍然分文未还。后来,李某急需给要结婚的孩子买商品房,不得不拉下情面讨债,但杜某总用各种借口搪塞。无奈之下,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杜某偿还借款。但是法官却告诉他。他的权益已失去了法律保护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权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如借款期满后又经过二年,出借人不能证实期间曾经催收过的,法律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