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欠债还钱理应当,藏匿拒执终被擒

  8月10日,庐山区法院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的被执行人翁某抓获,使一起拖了13年的执行老案终得执结。

  1997年4月15日,犯罪嫌疑人翁某向江某借款人民币5万元整,还款到期后翁某分文未付,江某遂将翁某起诉至庐山区法院。法院判决翁某支付原告江某本息共计人民币53833元整。判决生效后,翁某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履行义务。1998年10月9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以自己承包机砖厂的砖抵债,直到还清欠款。可被执行人翁某在以砖抵款5000元后,私自将机砖厂转包他人后长期下落不明,至使该案迟迟未结。

  在全国集中清理积案中,该案被定为清积重点,但时隔十多年,想要找到老家在福建省福清县的翁某谈何容易,案件因找不到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而暂时陷入僵局。2009年5月,庐山区法院打听到被执行人翁某可能已回老家福清,且经常出境到东南亚做生意。于是,2009年6月12日,区法院依法决定限制翁某出入境并将其有关信息通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同时以翁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把其列为网上逃犯。今年7月6日,刚从国外回来的翁某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下飞机入境时,细心的安检人员通过公安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将其个人资料与网上信息进行比对,遂确定其为长期逃避在外拒不履行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翁某,当即采取措施将其控制,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庐山区公安分局,随后,翁某被庐山区公安分局刑警押解回九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