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留置权实行方法

  留置权的实行方法指依何手段实现留置权。依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主要有折价与出卖两种。折价一般由留置权人与留置物所有人商定留置物价格,由留置权人取得留置物所有权,以冲抵债务;出卖一般包括拍卖和变卖两种方式。留置权人实行留置权应与债务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留置权人一般应当采取拍卖方式处置留置物,这样有利于维护留置物所有权人的利益。

  留置权人处分留置物所得价款,若偿还债务后有余额的,应将其返还给留置物所有人;若无法返还,应当予以提存,其提存费用应由债务人承担。若不足以偿还债务的,留置权人可就未受偿部分向债务人要求继续清偿,不过此时债权变为普通债权,并无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