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讨债不成,竟被通缉

  5年前,也就是2005年,李玲的丈夫马斌从福建来到盈江县做木材生意,期间,马斌夫妇认识了在广东也做木材生意的老乡陈某。之后,陈某找到马斌,称自己有条赚钱的路子。陈某让马斌先把木材卖给他,他再找下家倒卖。经口头协商,马斌拿出自己价值56万元的木材,折价为50万元给了陈某。李玲说,在丈夫将木材交给陈某之后,那50万元的货款就一直没有拿到,且一拖就是好几年。期间,马斌多次找到陈某询问,陈某却称自己没有钱,不过陈某提出,缓还的话可支付给马斌每年15万元的利息。陈某还让马斌到其公司上班,每年15万元的利息算是给马斌的报酬。于是,两人再次达成了口头协议。“就这样,丈夫开始到陈某的公司上班。一开始,丈夫每个月还能得到一点工资,但到了2008年,丈夫就再也拿不到一分钱。随后,丈夫想收回那50万元借款走人,但陈某此时却玩起了失踪。”李玲说。

  2008年年底,马斌专程来到广东东莞,在陈某经营的木材店里找到了他。陈某在支付了马斌15000元后,让其回盈江等消息。10余天后,双方在盈江结算,陈某“连本带利”总共应支付给马斌120万元,但已到年底,陈某便叫马斌先回东北亲戚家过春节,并答应年后还钱。但年后,当马斌再次寻找陈某时,陈某再次玩起了失踪。

  去年7月底,李玲从东北回到云南。8月9日,她路过盈江县城的一家海鲜店时,发现陈某正在里面吃饭,便走上前去问他什么时候还钱?“陈某拍着桌子说:‘我欠的是马斌的钱,你有什么理由跟我要钱!’之后我俩吵了起来。”李玲说。在周围人的劝说下,李玲和陈某来到一家冷饮店商谈解决此事。在冷饮店内,陈某称自己资金紧张,确实有困难,实在没有办法还马斌的钱。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李玲同意让陈某少还30万元。陈某随后写了一张欠条作为凭据,欠条上写着:“今欠马斌900000(玖拾万元),经双方协商决定于2010年2月30日前付清。”欠条落款时间为2009年8月9日,欠款人为陈某。没过几天,陈某再次失踪。李玲和马斌这一找,便又是几个月。无奈之下,马斌夫妇只好先回东北。“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与陈某在盈江冷饮店内的那次相遇,却让我陷入了麻烦。”李玲说。

  李玲称,今年8月中旬的一天,她打电话给在盈江的父亲,却意外得知自己已被公安局网上通缉,而且警方还到自己家中找过她。“我听到原因后,决定要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就主动打电话给盈江县公安局,他们叫我先在当地投案自首。”今年9月12日上午,李玲主动到盈江县公安局投案,次日下午,盈江县公安局将李玲带走。今年9月16日被警方关进看守所,直到10月20日才被释放。记者在李玲代理律师提供的一份网上通缉信息表中看到:“简要案情及附加信息为:陈某到公安机关报称,2009年8月1日22时许至23时40分,其在盈江县平原镇哈特曼一楼茶室被人拘禁,后被逼写下欠条后才得以离开。经查,李玲有重大嫌疑。”该信息的通缉单位为盈江县公安局,李玲的逃跑时间为2009年8月2日,签发时间为2010年8月5日。

  “那就奇怪了,他打欠条的时间是去年8月9日,报案时间怎么就成了去年8月1日?而且为什么时隔快一年才通缉我?”对于这份网上通缉令所涉及的内容,李玲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在被关押期间,为了重获自由,李玲的家人找到了律师,请律师为自己申冤。随后,当地检察院也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今年10月20日,当地警方对李玲作出了监视居住的决定。

  目前,李玲的代理律师已经代当事人向盈江县公安局递交了一份要求对陈某进行立案调查的申请书,“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我认为陈某故意陷害他人的目的在于捏造事实,妄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其根本的目的在于逃避债务,所以希望检察机关对此案的立案侦查进行监督,也希望警方对此案尽快立案查处。”(文中李玲、马斌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