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主拿铁丝绑欠债人

  遇到债务纠纷,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手段来维护其正当权益,千万不能因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6月30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债权人纠集他人将债务人非法拘禁的案件。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三被告人武某、张某、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徒刑。

  武某和张某与被害人曲某合伙做生意。因曲某欠武某和张某的钱,多次讨要未果后,2010年12月,武某便伙同被告人刘某驾驶一辆微型面包车将被害人曲某强行拉至张某住处。张某用铁丝捆绑被害人曲某手脚、嘴里塞上废纸后,三被告人将其拖至卫生间并用铁丝绑到下水管道上。12月7日15时许,趁武某、张某与刘某三人离开,被害人曲某挣脱捆绑后逃跑出来报警。2010年12月14日,被告人武某、刘某主动到太原市公安小店分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