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股份制企业中的股权可以继承吗

  只要是遗产就都可以继承,所以如果公民死亡时遗留有合法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那么该股份是可以继承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着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股权善意取得是指善意受让人从无权利人处受让取得的股权。

  股权善意取得实质为股权转让的形式之一,它主要是解决从无权利人或者说非股东处受让股权的法律问题。股权善意取得制度,意在加强股票权的流通性,它使股权受让人无须调查股权转让人有无实质性权利的情形下,仅凭信赖转让人所具有权利的外观形式,就可以受让股权。

  其一,股权必须以有效股票来体现,非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显然不可能善意取得;

  其二,转让人应该是无权利人,甚至包括股票盗窃者、股票拾得者;

  其三,需依转让而取得;

  其四,需具备转让方法,即股票转让本身应合法进行,并必须向受让人交付股票;

  其五,受让人主观上应为善意,且不应有重大过失,即受让人对转让人为无权利人应为不知,且尽到了普通人应尽的注意义务。

  股权转让主要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计算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规定执行:“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