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律如何保障妇女劳动权益

  现在有些用人单位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比如说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没有受到特殊保护。对外来打工女性,不签订劳动合同、任意延长加班时间、拖欠工资等现象也比较突出。针对这一问题,法律是如何规范用人单位的责任的?

  答:《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不能降低工资标准;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内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比如有的单位要求女职工工作几年内不得结婚、生育,否则即解除劳动合同,这类行为将视为违法。妇女同志在外出打工期间,遇到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延长工作时间、拖欠工资等现象时,可及时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到妇联权益部门反映情况,我们将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