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预计负债的列报

  在资产负债表中,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预计负债)应与其他负债项目区别开来,单独反映。如果企业因多项或有事项确认了预计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上一般只须通过“预计负债”项目进行总括反映。在将或有事项确认为负债的同时,应确认一项支出或费用。这项费用或支出在利润表中不应单列项目反映,而应与其他费用或支出项目(如“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合并反映。比如,企业因产品质量保证确认负债时所确认的费用,在利润表中应作为“销售费用”的组成部分予以反映;又如,企业因对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确认负债时所确认的费用,在利润表中应作为“营业外支出”的组成部分予以反映。

  同时,为了使会计报表使用者获得充分、详细的有关或有事项的信息,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以下内容:

  第一,预计负债的种类、形成原因以及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

  第二,各类预计负债的期初、期末余额和本期变动情况。

  第三,与预计负债有关的预期补偿金额和本期已确认的预期补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