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违法出租房屋什么处罚

  依据我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人非法出租房屋的处罚,由房屋产管部门进行处罚,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3倍罚款,但不超过三万。

  房屋违法出租行为:

  1、将禁止出租的房屋出租的;

  2、出租屋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3、未依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

  4、未依法呈报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的;

  5、未如实填写租住人员信息或者未依法办理租住人员信息变更手续的;

  6、违法转租的;

  7、房地产经纪机构未依法报送房屋租赁中介材料或者违法开展房屋租赁中介经营活动的;

  8、物业管理公司未按时报送出租屋和业主或者管理人基本情况,以及未及时报送承租人员信息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租赁行为。

  违法出租房屋,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举报;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以书面形式或者直接向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举报。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1、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2、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3、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