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食品贴牌生产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贴牌生产首先要有商标,之后找一个有生产资质的企业,签定合同委托要求生产。要求有QS的产品要到技术监督局备案。自主生产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商标注册证等,如果是委托加工生产只要自己是合法的注册企业可以和加工厂签订委托加工协议、办理委托加工备案手续、产品送检手续、产品备案等即可。

  贴牌生产英文原义是原始设备生产商。在我国往往从不同角度称之为“贴牌生产”、“代工生产”、“委托生产”、“委托加工”、“定牌制造”、“生产外包”等。虽然称谓各异,其本质都是指拥有优势品牌的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缩短运距,抢占市场,委托其它企业进行加工生产。并向这些生产企业提供产品的设计参数和技术设备支持,来满足对产品质量、规格和型号等方面的要求,生产出的产品贴上委托方的商标出售的一种生产经营模式。依据这里有的三组法律关系,可以确定贴牌生产需要的证件:第一组是委托方与商标管理局,这一组关系中,委托方需要依据《商标法》申请商标权,以获得相应证件;第二组是受委托方,也就是具体加工产品的单位,这个单位需具备生产资质,因此该生产单位需要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第三组贴牌生产的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当事双方需要签订合法有效的委托代为加工合同。

  贴牌产品有两种情况

  (一)有一种叫做委托生产,对方知道这个加工出来之后是要贴你的商标的,自然就可以。

  (二)但还有一种就是自己采购了他人的东西没得到允许就贴上自己的品牌,这个就是违法的,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