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拍卖房产的流程,人民法院决定强制拍卖应具备什么条件
强制拍卖房产的流程:
1、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
5、确定拍卖保留价
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
6、举行拍卖会
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
7、确认拍卖结案
人民法院决定强制拍卖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有拍卖根据。
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必须有根据,强制拍卖的根据主要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和拍卖裁定书。
2、被强制拍卖的物品必须已被查封或扣押。
查封或扣押是拍卖的前置条件,进人拍卖程序的被执行的物品,必须是已被查封。
3、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4、强制拍卖的物品具有可转移性。
禁止流通的物品,如金银、文物、毒品等,不得公开拍卖,只能交付有关单位收购或没收。
法院拍卖房产后先还清欠债,剩余款归房主所有。如果拍卖款不够,那么房主后续仍旧需要继续还钱。法院收到拍卖全款之后,首先还抵押权人的欠款,然后清偿其他债务和相关手续法院费用,剩下的就还给房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