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同行生意小纠纷,为“教训”竟遥控纵火烧物流车

  7月中旬,公安局接到报案,一家物流公司的老板徐某称,经营的物流车辆在郑州回唐河路上蹊跷着火,造成财物损失30余万元。案发后,为尽快查明起火原因,唐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民警清理并提取车辆上残留的可疑物,第一时间送上级专业部门作进一步检验。鉴定结果显示:该批货物内混有遥控爆炸装置,车辆着火系人为启动此装置所致。

  案件涉爆,案情重大,性质恶劣。局长赵文涛迅速组织成立专案力量,通过多次侦查实验,发现此类装置引爆距离在200米以内,于是对案发时段着火车辆周围200米半径内的嫌疑车辆开展排查。专案组经过排查发现,一辆黑色伊兰特轿车自郑州全程尾随该物流车,并多次更换车辆号牌。经过不懈努力,专案组最终确定出嫌疑车辆的车牌号,并查出该车系租赁车辆,遂以嫌疑车辆为突破口,落地查车,顺车找人。

  在登记租赁人信息虚假的情况下,办案民警多次奔赴深圳、郑州等地开展调查,最终准确锁定犯罪嫌疑人大牛(化名)和二牛(化名),并掌握其活动规律和藏匿地点。

  10月20日,专案组在唐河某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大牛一举抓获。同日,二牛迫于巨大的心理压力到该局投案自首。

  经查,犯罪嫌疑人因与同行生意上产生了纠纷,就萌生“教训一下”想法,随即购买了带遥控燃爆装置的冷烟花,改装后藏于徐某的物流货物内,后跟踪至车辆返唐河途中引爆致使货车内着火造成损失。

  目前,犯罪嫌疑人大牛、二牛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