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事最长羁押期限

  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侦查阶段最长羁押期限为:逮捕之前的最长羁押期限37天+逮捕以后的最长羁押期限7个月,最长为8个月零7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1、交通不方便、在偏远地区的重大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没有固定地点流窜作案的重大案件;

  4、犯罪面非常广,取证也有很多困难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