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如何办理

  1、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的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来申请办理。

  2、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以下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以及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的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3、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的公证申请表。

  房产的继承人有权利放弃对于财产的继承权,如果是要放弃财产的继承权的话本人需要亲自去公证处办理相应的公证手续。办理公证还需要携带很多有关的资料,当公正处提供了公证的证明,就可以放弃自己的财产继承权了。

  1、公民申办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亲自到其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或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2、在时效上,公民放弃继承权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否则,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将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给他人,否则,应按接受继承办理;

  3、公民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是其自愿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任何在受胁迫、受欺骗情况下作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都将视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

  声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住址:

  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在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有如下遗产:位于株洲市XXXXXXX房产的全部产权。我是被继承人的母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

  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声明地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