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⑴在法律方面。直销是一种合法的销售商品的经营活动;传销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是一种欺诈活动。直销活动依照《直销管理条例》调整,传销活动依照《禁止传销条例》查处。

  ⑵在招募人员方面。直销招募的对象是有条件限制的,不得招募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等人员为直销员。传销招募的对象一般没有条件限制。

  ⑶在培训方面。

  ①培训内容上,直销培训的内容包括《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直销员道德规范、直销风险提示、直销业务知识,客观介绍企业的情况和报酬制度。传销培训多数打着“直销”、“电子商务”、“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等名义,宣传快速发财致富、许诺能够获得高额回报,传授发展下线的方法。

  ②培训形式上,直销培训是正常公开的活动,直销企业将事先在公司网站公布培训信息,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以购买商品为条件。传销培训一般是暗中、私下进行,诱骗参加人员交纳入门费或购买商品。

  ③培训场所上,直销培训的场所有具体的限制,如不得在政府、军队、学校、医院的场所及居民社区、私人住宅内举办。

  ④授课人员上,直销培训人员不从事直销销售,其培训员身份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在直销企业网站公布;在培训时将佩戴所属直销企业颁发的《直销培训员证》。传销培训的授课人员一般都从事销售活动,是传销组织网络的一员,有的是传销网络的上线、传销团队的头目和所谓“成功人士”,培训时不出示或根本没有培训员身份证明。

  ⑷在计酬方面。

  ①形式上,直销企业的报酬计算方式是公开的,可以通过该企业网站查询。传销组织的报酬计算方式是不公开的,是暗自运作的。

  ②报酬计算上,直销以直销员个人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其他任何人的销售业绩都不与自己的报酬挂钩。传销以发展团队人员的数量或以团队人员的业绩,即以“个人发展人员数量+下线发展人员数量”或“个人销售业绩+下线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传销常用的计酬方式有五级三阶制、双轨制、级差制+双轨制等。

  直销中,支付直销员的报酬总额,不超过其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的30%。传销活动允诺的报酬绝大多数超过30%,有的根本不限制报酬。

  ③商品销售上,直销企业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为获得报酬的前提,直销员销售商品越多,获取报酬越多。“拉人头”传销和骗取“入门费”传销不销售商品或只是打着销售商品的幌子,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为提取报酬的依据,发展人员越多,获取的报酬越多;“团队计酬”传销虽然销售商品,但在报酬中含有其下线人员销售业绩的提成。

  ⑸退换货方面。直销活动是有商品的销售活动,包括完备的退换货办法。传销活动多数无商品销售,不提供售货凭证,不办理退换货。

  如果仍不能辨别或为慎重起见,可咨询当地的工商机关。(工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