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大余法院三条途径做好执行案件排查

  制度要求对每一个当事人来反映的意见作书面登记,并及时予以了解情况,及时回复。能当场回复的当场回复,不能当场回复的,一般情况下也不超过7天由自己回复。有些特属情况,还可以告知下一步执行打算,让当事人既看到态度,又听到承诺,还看到具体落实措施。

  针对一些执限较长的案件,特别执限超3个月的案件,要做到每月排查。并要求承办干警在局里汇报办理情况以及未执行原因,做到及时掌握案情以及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分析有无信访可能,主动纳入管理视野。

  承办法官对执限较长的、矛盾尖锐的、当事人情绪激动的、以及有其他复杂情况极易引起信访的的重点案件要及时报告,以便领导掌握情况,引起重视,作出科学合理的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