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销售假药的数额怎样认定

  (一)》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