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金要多少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

  (一)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二)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三)有书面合伙协议;

  (四)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五)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六)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七)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现在一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事先实缴资本,只需认缴资本即可。

  《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如果不实缴,接下来认缴的话能分几回给?

  对于公司注册资金实缴的次数没有统一的规定,注册资金小的可以选择一次性全部到位,注册资金大的可以选择分批到位。例如:一家公司注册资金是1000万,有投资款1000万可以一次缴纳完成。如果只有500万,那就先入资500万,后期有500万投资款再入资,分了两次缴纳完成。这样也是可以的,因为实缴资金是按照每次缴纳金额累计的,直到缴纳完成。

  所以,对于公司注册资金,在法定情况下即要实缴,即使认缴也是有时间要求的。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申请企业登记不用再为注册资本发愁。如参照国际惯例,企业股东承诺认缴多少就是多少,理论上一块钱也能办公司,经营者风险自担。新政将使广大创业者直接受益。

  但是,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制以后虽然对公司的实缴验资没有硬性规定了,但是公司的注册资金还是在某一层度上代表着企业的实力,你有多少注册资金就代表这公司遇到纠纷时必须承担多少责任。

  而且,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期限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公示,超出自身实力盲目认缴巨额资本,超过合理期限随意约定过长的出资时间,不仅加大了股东责任,而且也影响公司的公信度和竞争力。

  对于实行认缴制的公司来说,股东个人尚未缴纳的注册资本,与一般的债务并无区别,同样可以看作是公司股东对公司所负的债务。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公司法》的司法解释来看,也可以得出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