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权纠纷的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一)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二)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四)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五)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首先,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用的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必须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否则,一旦造成严重后果,保险公司将面临“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最严厉处罚。

  但是,保险公司只垫付交强险赔偿额度内的钱,不垫付商业险。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额度是1万元,因此垫付的最高金额是1万元。一般在伤者伤情严重,预估医疗费可能会远远超过1万,买保险的人有事故责任的时候,保险公司才会全额垫付1万元,预估医疗费不超过1万,则视情况垫付3000-5000元。

  那比如说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行人受伤,机动车没有责任,但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根据交强险的无责赔偿限额,保险公司只能垫付1000元。

  还有几种情况,就是驾驶人没有驾照、醉酒驾驶、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或者被保险机动车是在被盗抢期间肇事,保险公司也会垫付,但之后会找实际肇事人追回这笔钱。

  法院审理认为,目前,江苏省已经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行了强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其配套实施的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尚未出台,中国保监会就此要求保险公司暂以第三者责任险代替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保险公司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赋予了赔偿权利人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故本案保险公司应对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金先生的财产损失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直接承担赔偿责任。第三者责任险包括第三者人身和财产损失。

  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超出肇事车辆的保额范围,故应由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保额范围内对原告作出赔偿。

  据此,苏州沧浪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20万元的保额范围内赔偿原告金先生车辆停运损失计8181.29元。返还被告蔡某垫付的汽车修理费、拖车费、停车费、估价费等123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