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企业法人拒不变更法人如何处理

  一、企业法人拒不变更法人如何处理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后,公司办理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要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申请书内填写)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9、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