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特赦后再犯罪的是否构成累犯

  一、特赦后再犯罪的是否构成累犯

  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经特赦后,如果在5年内再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会构成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累犯可以取保候审吗

  累犯一般不适用取保候审。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如果是累犯,原则上对有累犯嫌疑的人取保候审,是很难保证“不致危害社会”的,所以对有累犯嫌疑的人不应该适用取保候审。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累犯取保候审的难度较大,一般是不会办理取保候审的。

  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2、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3、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4、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