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处罚

  一、概念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者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主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具有进行恐怖活动的目的。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者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

  二、处罚

  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修正案(九)》第5条,将刑法第120条(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修改为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