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对方不务正业离婚可少分财产吗

  一、对方不务正业离婚可少分财产吗

  1、对方不务正业离婚原则上不可以少分财产,因为这不属于婚姻中的过错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少分财产的情形有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一方有过错是否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

  1、离婚一方有过错的不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由此可见,其实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的时候就算没有照顾到无过错方也是合理的,因为现行的法律制度中确实没有规定有过错就必须要少分财产。但明确规定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根据具体的过错行为索要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