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夫妻间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一、夫妻间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1、夫妻间离婚财产一般先采取书面协议的方式予以处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则个人所有的财产不继续分割,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隐匿财产的行为有哪些

  1、在办理房产证时,以“贷款不便”“未领到结婚证不能共有房屋”等为借口,将房产证办理在自己一人名下,等到离婚时予以否认;

  2、对于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登记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等;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买房,实则自己是房产的拥有者,离婚后,再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4、将平时的工资转移到只有自己知道的银行卡内,擅自将自己的存款以现金方式取出;

  5、

  转移隐匿炒股信息,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转移隐匿等。具体说来,隐匿财产的行为有很多种,只要是不让对方知道的财产转移行为,都属于隐匿财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