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彬县煤炭有限责任总公司关于第二次改制的申请

  县委、县政府、县企改办:

  自1998年彬-县百子沟煤矿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彬-县煤炭有限责任总公司后,公司的产权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为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奠定了基础,自1998年改制以来,公司上交国家利税*****万元,企业职工亦增加了收入。

  2002年10月24日,县长办公会议已原则同意公司上报的《关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确定了公司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制的大政方针。

  在有关专家论证并经公司董事会讨论研究后,现将我们初步拟定的《彬-县煤炭有限责任总公司第二次改制方案(草案)》报上,在征得县委、县政府、县企改办的指导意见后,再制订详细的改制方案。

  第二次改制的核心要点是将改制和公司重组结合起来,既要巩固公司第一次改制的成果,又要解决第一次改制的遗留问题,同时为彬-煤的发展筑建一个新的平台,使彬-煤为彬-县人民和彬-县财政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彬-县煤炭有限责任总公司第二次改制方案(草案)》

  根据2002年10月24日彬-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的精神,彬-县煤炭有限责任总公司必须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加大股份制改造的力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筹措资金,尽早完成下沟煤矿的技改。为此,彬-县煤炭有限责任总公司准备在1998年第一次改制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次改制,以形成一个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公司结构,产生一个能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的股权结构。

  彬-县煤炭有限责任总公司

  200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