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继承权引纠纷,买房订金难收回

  价格谈妥草签房屋买卖协议、一万元订金付完,原本以为这样的房屋买卖就已经几乎尘埃落定,可房屋还是在过户时出现了问题,这让买主张女士非常郁闷,因为房主的房屋有继承权争议,房屋买卖一事不得不终止,而自己所付的1万元订金,也难以收回。

  昨天,张女士告诉媒体,自己欲购买的房屋就位于健康路67号2-2,这套50余平米的房屋,她已经与房主廖先生签订了协议,房屋一共售价是26万元,先交订金1万元,余下25万元在房屋过户时付清。

  后来,廖先生告知张女士房屋在过户时出了问题,原来房屋是廖先生的母亲与继父所有,因为两人均已去世,所以房屋所有权归了廖先生及其继父的子女,可是继父的子女不同意将房屋进行出售。

  “我们现在决定不再购买这套房屋,要求廖先生退还订金,可是他却联系不上了。”张女士说,从9月份起,他们就已经无法和收取订金的廖先生进行联系,在此之前,廖先生曾表明1万元订金已经使用完,没有钱了。

  由于廖先生没有通讯工具,张女士便只有上门寻找,据廖先生的邻居唐女士介绍,廖先生有1个多月的时间没有回过家。

  无法联系上当事人,房屋买不到,订金也退不回来,这可让张女士十分着急。

  对此,重庆雷律师表示,张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还可将廖先生及其继父子女一同告上法院,通过诉讼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