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司法实践中情节较轻的情形包括: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等等。

  1、犯罪主体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3、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4、犯罪主体的犯罪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1、《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中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中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3、《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中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4、《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中规定,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5、《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中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