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不动产权证是否可以委托办理

  一、民法典中不动产权证是否可以委托办理

  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代理时出具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首次登记不动产权利人和办证人需要做什么

  房屋首次登记,不动产权利人及办证人一般需要做以下几件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2、到房屋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拿测绘图(表)。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在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房屋登记时,应领取相关的文件资料。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另外,按规定,不动产登记是有范围规定的,登记范围基本如下:

  1、住宅房产。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不动产登记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

  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

  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

  4、海域使用权。海域开发、养殖等使用权需要登记。

  5、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以非实物形式成为不动产登记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