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不动产权证是否包括土地使用证

  一、民法典不动产权证是否包括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不动产权属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是否包括土地使用证,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二、不动产登记要询问哪些内容

  1、询问内容

  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的申请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以下内容,并制作询问记录,以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

  (1)申请登记的事项是否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人;

  (3)存在异议登记的,申请人是否知悉存在异议登记的情况;

  (4)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了解的其他与登记有关的内容。

  2、询问记录

  询问记录应当由询问人、被询问人签名确认。

  (1)因处分不动产申请登记且存在异议登记的,受让方应当签署已知悉存在异议登记并自行承担风险的书面承诺;

  (2)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核对询问记录与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事项之间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