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葫芦岛一男子网上拍卖执行难判决书,价值49990元

  “给钱就卖。”葫芦岛市一当事人发出了没有底价的拍卖判决书广告。

  然而三个月过去了,判决书还没有卖出去。

  “买卖判决书不违法,但折射出了执行难这一问题。”律师说。

  判决书网上无底价拍卖

  从去年12月开始,网上的建昌贴吧中出现了一个拍卖判决书的广告。

  广告中,一名叫王喜印的人拍卖一份判决书,这份判决书的内容是判决建昌县汤神庙镇政府应该支付给王喜印59990元的工程款以及相应的利息。

  “廉价拍卖了,给钱就卖,怎么也比变成一张废纸强。”广告中的这份判决书没有底价。

  记者根据广告上留下的电话联系上了王喜印。3月7日,王喜印将那份准备拍卖的判决书提供给了记者。根据判决书,1999年5月,王喜印通过挂靠的方式与汤神庙镇政府签订合同承揽了建昌县乡村公路的一个工程,同年7月,工程经过验收合格,王喜印应该得到工程款309990元。

  建昌县乡道站给付了其中的24万元工程款,剩下的工程款汤神庙镇政府给了1万元,其余的59990元一直拖欠。王喜印在2008年起诉到法院,法院在当年3月18日判决汤神庙镇政府支付剩余的59990元工程款。“双方都没有上诉,2008年4月判决书就已经生效,我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是到现在只执行了1万元。”王喜印说。

  有人咨询没人买

  王喜印向记者介绍,他拍卖判决书的广告已经发出三个月了,但直到现在也没卖出去。他记得只有两个人给他打电话咨询过,然后也都没有了回音。

  一名曾经打过官司的葫芦岛市民张先生说,向外卖的判决书都是很难执行的。

  记者与负责执行这个案件的于法官取得了联系,于法官介绍,镇政府说需要上面拨款才能给钱,所以执行起来比较困难。

  买卖判决书得谨慎

  “买卖判决书实际上是转让判决书判决的债权,我国的法律不禁止这种行为,所以这种转让是合法的。”葫芦岛市大潮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说。

  但是王律师提示了购买判决书上判决的债权的风险:“一个风险是这种案件都是特别难执行的案件,如果最终也不能执行,购买者将血本无归;另外,现在法院处理这样的案件还都是以判决书上权利人为当事人,执行款原则上交给判决书上的权利人。”

  “出售判决书是因为执行难,一些出售判决书的人出售判决书是为了制造一种影响,希望借此促进法院执行,所以解决问题的根本是加大执行力度,全力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王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