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禁烟检验的是法规的执行力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的吸烟镜头最高罚款3万元,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一律禁止吸烟。

  烟的危害,已经被说了何止千万次,禁烟也无数次提上议事日程。可是,禁烟条例是一次比一次完善了,而禁烟效果却依然有很多不敢恭维之处。原因不难发现,制度不够完善是一方面,执行力不足是更大问题。

  就拿送审稿来说,既有对禁止所有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约束,更有对电影播放吸烟镜头的整顿,还有对经销商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处理,甚至对烟盒图形警示大小都作出十分精准的规定,特别是对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的吸烟镜头进行监督管理,最高能罚3万元。

  可具体到执行上呢?即便是一些早已规定的禁烟场所,到头来还是缺乏具体的人执行。相反,据媒体报道,一些管理某些公共场合的人有时对吸烟者进行阻止或者劝说,结果被骂得狗血淋头,甚至挨了拳头。

  条例里本来算是很细小的问题,却缺乏人去一抓到底。在现在这个情形下,不如抓住最关键一点着力推进,撕开个口子后一点一点落实。

  如果有一天,我国在禁烟方面的立法有了,专门执法的人员也有了,彻底打消现在一些人的侥幸心理,别说罚3万,就是只罚300元,恐怕违反者也会慎重权衡一番,以点带面的效果也就会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