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安全处罚管理规定

  安全处罚管理规定

  一、事故处罚

  执行公司安监处相关规定。

  二、安全管理中的处罚规定

  1、单位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网络活动的,处以100元至2000元罚款;

  2、单位未按安监科要求编制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程序文件的,处以100元至2000元罚款;

  3、单位未按安监科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台帐并认真填写的,处以50元至2000元罚款;

  4、单位未认真执行安监科相关程序文件的,处以100元至2000元罚款。

  三、现场安全工作

  1、习惯性违章行为,处以每人10元至200元罚款;

  2、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的,处以100元至2000元罚款;

  3、无证进行特种作业者,处以每人罚款50元至200元;

  4、文明施工不符合标准的,处以10元至2000元罚款;

  5、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试私自入场的施工人员,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

  6、施工作业不按规定进行安全交底的,罚责任人100元至1000元。

  四、其它

  在实际工作中,如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安全违章处罚,请依据关联内容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特殊情况可由安监科长暂定处罚标准,但必须在下次安委会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