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特征有哪些,流程是怎样的呢?
收养特征有:
1、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收养不仅关系着当事人的利益,也涉及到社会的整体利益。
2、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被收养人与生父母及其亲属间的血缘关系依然存在,关于禁止近亲结婚的法规对他们仍有约束力。
3、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和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收养的目的是为了确立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通过收养使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产生如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国内的收养流程,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2、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
3、登记,经过认真的审查,凡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人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3、无子女;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5、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6、年满30周岁。
7、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