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合伙人出资方式有哪些?

  一、公司合伙人出资方式有哪些?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如下:

  1、货币出资;

  2、实物出资;

  3、知识产权;

  4、土地使用权;

  5、其他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二、合伙入股注意事项是什么?

  首先,从财务上要注意:先搞清楚要入股的这个公司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股份构成、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公司人员工资水平;其次,从行业上要注意:将入股企业产品所在行业的前景;

  第三,从公司文化上要注意:入股企业的企业文化和现任总经理的经营理念;

  第四、环评和国家政策上要注意:现在实行环评一票制,所有对公司的排污等问题也要关注,另外国家政策的倾斜对行业的冲击也很大,入股前最好也要考虑;最好要求公司有严格的财务公开制度,不然你投的钱被管理层乱用了你都没办法知道,或者碍于面子不好详细询问吃哑巴亏。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三、制定合伙协议应包括哪些内容呢?

  参照《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至少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如涉及非货币出资的,则需要各方协议作价或者评估作价出资);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通常利润和亏损的分配,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按照各方出资比例确定,另外仍需要约定以利润的多少比例来用于扩大经营等问题等);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若不参与实际经营,则写明不参与经营);

  (七)入伙与退伙(约定如合作经营过程中,一方希望退出或入伙,需要经过全体人员同意还是部分人同意,退伙时办理退伙结算的方法等);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例如约定退伙时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清算,未经许可不得将合伙财产转让予他人等);

  (十)违约责任(明确合伙人存在违约行为,如出现执行事务合伙人擅自处理须由全体合伙人决定的事项及其他故意或重大行为,或合伙人将财产份额擅自出质,或合伙人擅自退伙等其他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情况,如何明确赔偿计算机制或违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