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量刑标准细分

  一、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量刑标准细分

  1、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量刑标准:

  (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是什么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具体包括:

  1、通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采取通报的方式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公告,并通过一定的媒介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布。

  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视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在予以通报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行政处分。对上述所列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