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职员被辞退补偿金怎么算

  一、职员被辞退补偿金怎么算

  1、职员被辞退补偿金的计算需要知道职员正常工作期间的月工资、职员在单位的就职年限。具体来说就职不满六个月、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情形,分别可以获得本个月、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5)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单位不支付补偿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单位不支付补偿金可能需要承担的责任为支付赔偿金。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